1、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融入簡易計稅,以扣除的建筑勞務收益為根據,增值稅率為3%。
例:某建筑勞務企業當月主營業務收入為103萬余元,則理應繳納的增值稅=103÷(1 3%)×3%=三萬元。
政策優惠: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總額小于十萬元,或一季度銷售總額小于三十萬元的,免繳增值稅。
2、城市維護保養基本建設稅及額外。
建筑勞務企業理應以具體繳納的增值稅為根據,測算繳納城建稅及額外。
城市維護保養基本建設稅,稅率為7%(城市)、5%(縣里)、1%(別的)。
教育附加費,稅率為3%。
地區教育附加費,稅率為2%。
政策優惠: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依照具體稅款的50%減免城市維護保養基本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地區文化教育額外。
3、所得稅。
建筑勞務企業按照規定必須繳納所得稅。假如公司總資產五千萬元下列,從業人數300人下列,應繳稅所得額三百萬元下列,則歸屬于小型微利公司,能夠享有下列政策優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內,年應繳稅所得額不超過一百萬元的一部分,減征25%記入應繳稅所得額,按20%的征收率繳納所得稅,具體稅賦降到5%;對年應繳稅所得額超出一百萬元但不超過三百萬元的一部分,減征50%記入應繳稅所得額,按20%的征收率繳納所得稅,具體稅賦降至10%。
4、合同印花稅。
(1)資本公積合同印花稅。
建筑勞務企業,必須按資本公積額度的0.5‰繳納合同印花稅;
(2)建設工程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稅,合同金額的3‰;
(3)貸款合同印花稅,按銀行貸款額度的0.5‰。
政策優惠: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0.5‰征收率的資金賬簿遞減征繳合同印花稅,對按件貼花紙五元的別的帳本免稅合同印花稅。
5、房地產稅、土地稅等。
假如企業有著房地產或土地資源,就必須按照規定繳納房地產稅或土地稅。自購房地產,按房地產余值的1.2%繳納;租賃房地產,按房租收益的12%繳納。土地稅,以企業有著的土地面積為計稅基礎,按本地稅收單位要求的規范測算繳納。
常見問題:
1、假如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出五百萬元,則務必評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做為法人股東,不能長期性占有企業資產,不然有可能被稅務局評定為對公司股東的分配利潤,規定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