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冊過程當中,我們經常需要填寫公司注冊規模(或者叫企業注冊規模)一欄,但對于很多企業老板來說,公司注冊規模是什么意思,它和注冊資本到底有沒有關系?
一、什么是公司注冊規模?
實際上,公司注冊規模和公司注冊資本是兩個概念,雙方也沒有太大關系。公司注冊規模其實指的是企業總資產,總資產通常會大于公司的注冊資本。而劃分公司規模的主要指標維度為:資產總額、年銷售額和從業人員數等三個維度。通過不同的指標,將公司劃分為:大型公司、中型公司、小型公司等三個檔次。
由于在實際測算當中,資產總額和年銷售額并不好評估,因此很多人以公司從業人數作為判斷公司規模的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500人以下的公司為小型公司,500-2000人的公司為中型公司,2000人以上的公司為大型公司。
依據國家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表示,對以下5個類別規定了劃型標準:
第一類為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共三個行業門類;
第二類為建筑業;
第三類為批發和零售業;
第四類為交通運輸、郵政業(不包含倉儲業);
第五類為住宿和餐飲業。
其中還表示,公司的規模劃分,還包含了行業特性。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不同的行業,劃分的標準也各不相同。
比如工業:
1、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4、從業人員10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上的為大型企業。
而住宿業:
1、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4、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上的為大型企業。
二、注冊資本和公司注冊規模有關系嗎?
2020年,新公司法在注冊資本上擁有了一些新的規定。
首先,是取消了設立新公司的在注冊資金上的限制。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這也表明了,“1元錢辦公司”從理論上來說是完全有可能的。
其次,可以自主約定公司在設立時,全體股東或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說,理論上,股東或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可以是“零首付”。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了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是1塊錢,這和公司規模多大,做多大的生意,其實并沒有太大關系了。
但是,一些公司在注冊初始,想要展現企業的實力,以及品牌的含金量,投入較多的注冊資本,也是無可厚非的;而另一些老板在一開始的注冊時候,現有的能力都只能是注冊中小型公司,但隨著企業迅速發展,企業規模逐步壯大。未來也可以選擇增加注冊資本,而且是否選擇增資,也不是強制性的,是根據企業自身的運作戰略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