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為了快速促進經濟的良好發展,對于新公司法的相關要求也是進行了適當的放寬,除了國務院的決定已經法律行政規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安排之外,取消了一個人有限公司最低十萬注冊資本的限制規定,下面就由成功起點公司小編來為大家整理一下有關: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一人公司有限制嗎?方面的知識進行解讀。

一、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
為了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草案取消了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制度,將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中的“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修改為“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刪去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三款中有關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將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中的“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修改為“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刪去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款有關公司減資后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的規定。
同時,為了進一步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期限,刪去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一款中有關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的規定;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中的“一次繳納的發起人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發起人應即繳納首期出資”修改為“并按照章程規定繳納出資”。
二、一人公司有注冊資本限制嗎?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萬元注冊資本的限制,也不需要在章程中規定一次性繳足實收資本。
認繳制的有限公司無最低注冊資本限制,不用登記審核實收資本,設立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在章程里約定出資額、出資時間等即可前來辦理營業執照。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實繳到位,但是不強制要求實收備案。
法律在允許設立一人公司的同時往往規定了在不同于一般情形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限制性條件,對一人公司進行規制,主要是防止股東借一人公司的獨立法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而從事損害公司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但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在20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中取消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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