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注冊的名字能不能重名其實有關規定是指,在登記的相關機構管轄的區域范圍之內不能有重名現象,對已經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公司名稱,任何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可以要求登記機關進行糾正更改的。那么,注冊公司的名字是不是不能和別的公司重名?的問題,就由成功起點公司來解釋。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規定:
第五條: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對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
第六條: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相關規定:
1、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
2、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3、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所以一個不知名的公司,或者在他沒出名的時候,在不同的地區或不同的行業是可以注冊的。商標的分類更細,同一行業,不同產品類別都是可以注冊的。比如別人注冊“AB”水泥,你可以注冊“AB”磚頭。商標是針對具體產品的,公司名產和產品無關。
成功起點公司對于“注冊公司的名字是不是不能和別的公司重名?”的內容介紹就到這里,公司名稱的核準標準是和省市掛鉤的,在省市的范圍內相同的行業不能夠重名,另外有關規定,知名的商標,知名企業這些是有保護的,不能進行使用。